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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等教育 更新时间:发布时间: 百科书网 趣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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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及平潭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全体考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的通知》(教资〔2021〕1号)的精神和要求,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专业目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将从2021年起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和比较新旧专业名称。本次专业名称调整依据的是专业目录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为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专业计划暂不调整(详见附件)。过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新老考生报名管理。从2021年1月起,原专业名称和代码将不再接受新的候选人。除已停止接收新专业的老考生外,可选择原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报名手续。其余考生需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报名手续。

三是、考试管理。2021年1月1日后,凡申请、免试、毕业等手续的考生,将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相关手续(过渡期暂停专业考试的除外)。在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2021年前,报名考生也可按原专业名称、代码和专业计划申请毕业。自7月1日起,我院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的毕业证。

这次大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过渡的宣传说明工作,及时向考生通报有关要求,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调整顺利实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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