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钟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依法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十七万元。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马克思主义研习社等单位和组织的3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
本次审理的两起案件中,刘某某等被告人成立“工作室”,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余张,利用自己和他人的信用卡,采取提供账户、实时操作帮助支付结算转移资金的方式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上游罪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全案累计支付结算金额高达7300余万元。两案中,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行为同时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依法择一重罪处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均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通信工具的升级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频发,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并在全国掀起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宣传的浪潮。区人民法院借助电信诈骗案件公开审判、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推动电信诈骗类犯罪预防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让广大市民对电信诈骗类犯罪活动提高认识和警惕,为平安钟山、法治钟山助力!
作者:卢靖璞
总值班:蒙光昌
值班主任:彭忠林
编辑:高永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