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江西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发布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五条学校名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国家标准代码:12934
第七条学校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特色优势建设院校、江西省联合培养院校,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高职院校百强)
第九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三年。
第十条办学特色:学校坚持“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中国世界技能大赛培训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就业高校50强。旅游管理、风景园林设计、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林业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通信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等8个本科专业,59个高职专业,2个中外合作专业。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教学资源库5个,国家级精品网络课程1门,省级精品网络开放课程31门,省级教改项目54个。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示范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试点地区33个。学校被教育部评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计划公示: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外语不限。
第十六条加分:我校同意并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开班原则:每个专业报名人数不少于20人,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十八条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以上级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第四章入学、费用、奖学金、毕业和就业
第十九条录取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你不能按时上学,你应该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三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9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学校核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经济资助。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国家助学金;校内有勤工俭学岗位,所有学生都可以报考;贫困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按《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授予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
第二十三条就业:学校组建江西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共有138家成员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推荐”,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在江西省高校中名列前茅,是“2014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体验大学”、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邮政编码:341000。
电话:0797-8259288,8305312,传真:8305033
第27条网站:http://www.jxhjxy.com电子邮件:E-mail:meiyongjun2007@126.com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时间安排:2021年招生专业
| 专业名称 | 评论
| 一个 | 林业技术国家双高专业一个 | 环境工程技术
| 一个 | 园林技术一个 | 建筑室内设计培养联合本科专业。
| 一个 | 大数据和会计一个 | 现代通信技术培养联合本科专业。
| 一个 | 学前教育国家控制的师范学校
| 一个 | 新能源汽车技术一个 | 家具设计和制造国家双高专业2家具艺术设计一个 |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