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级管理人士对中国发展模式及全球战略管理理论认知的渴求,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项目。
学生满足两校相关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和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
报考资讯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面向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及国际学生招生,目前2022级港澳台学生申请进入倒计时,欢迎申请者踊跃申请!
港澳台生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00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刻申请!
申请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澳门申请者,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申请者。
2. 截止到 2022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须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6年以上(含6年)工作经验;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4.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申请办法
1.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2:00
2. 报名费为138元人民币。
3. 申请材料清单
1)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 (http://www.chinadegrees.cn/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中国内地以外地区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MPA-EMBA项目介绍
为满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级管理人士对中国发展模式及全球战略管理理论认知的渴求,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项目。本项目充分发挥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师资优势、学科优势和国际品牌优势,深度融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知识体系,坚持国际化、交叉性和复合型的培养定位,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中国发展模式、践行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把握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学员达到两校各自学位标准后,可同时取得清华大学MPA学位、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学位。
本项目也是继2008年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和商学院联袂推出MPA+MBA项目之后亚洲首个MPA+MBA项目,学生来自11个国家和地区,平均年龄40.1岁,平均工作年限16.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