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终身学习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终身学习网 > 会计 > 会计从业

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

会计从业 更新时间:发布时间: 百科书网 趣学号
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000元并提货,6月1日再付6000元,其余8000元在7月10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6000元价款。此时,该商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规定。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051e.com
本文地址:http://www.051e.com/kuaiji/292867.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2023-2025 051e.com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30808号